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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举办 2023 年全省普通高校 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浏览次数: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 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 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 6 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 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9〕35 号),引导和推动 全省高校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落实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激励广大大学生锻炼和培养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 研究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营造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浓厚氛 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我厅决 定组织举办 2023 年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承办单位

1.湖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由国防科技大学承办;

2.湖南省大学生力学竞赛,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承办; 

3.湖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由湖南工学院承办; 

4.湖南省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由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城市学 院联合承办; 

5.湖南省大学生物理竞赛,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承办; 

6.湖南省大学生写作演讲竞赛,由湘南学院承办; 

7.湖南省大学生数学竞赛,由湘潭大学承办; 

8.湖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由湖南信息学院承办; 

9.湖南省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由衡阳师范学院承办; 

10.湖南省大学生物联网应用创新设计竞赛,由湖南财政经济 学院承办; 

11.湖南省大学生服装设计大赛,由湖南工程学院承办; 

12.湖南省大学生日语演讲比赛,由南华大学承办; 

13.湖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写作•阅读比赛,由湖南科技学院 承办; 

14.湖南省大学生护理综合技能竞赛,由吉首大学承办; 

15.湖南省大学生酒店管理商业策划创意大赛,由湖南人文科 技学院承办; 

16.湖南省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由湖南农业大学承办; 

17.湖南省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由中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联合承办; 18.湖南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由湖南大学承办; 

19.湖南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学科竞赛,由湖南科技学院承办; 

20.湖南省大学生旅游专业综合技能大赛,由中南林业科技大 学承办; 

21.湖南省大学生现代物流设计竞赛,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承 办; 

22.湖南省大学生企业模拟经营竞赛,由湖南农业大学承办; 

23.湖南省大学生城乡规划设计竞赛,由湖南城市学院承办; 

24.湖南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与省商务厅联合主办),由 湖南文理学院承办; 

25.湖南省大学生测绘综合技能大赛,由湖南城市学院承办; 

26.湖南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由湖南信息学院承办; 

27.湖南省大学生财务大数据应用能力竞赛,由湖南工程学院 承办; 

28.湖南省大学生智能导航科技创新大赛,由国防科技大学、 测控与导航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长沙理工大学联合 承办; 

29.湖南省大学生数字媒体创意设计大赛,由长沙理工大学承 办; 

30.湖南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由湖南文理学院承办; 

31.湖南省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由湖南人文 科技学院承办; 

32.湖南省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由湖南师范大学承办。 

二、竞赛组织 

(一)各项竞赛由我厅高教处负责指导和管理,具体竞赛活 动由各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竞赛组委会要完善竞赛章程,拟 定竞赛通知,经我厅高教处审核后印发。要及时对竞赛情况进行 总结分析(含经费使用情况),并就全省高校相关学科专业的教 学改革,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和交流。 

(二)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好校级预赛,扩大学生的参与面,在 组织校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本校学生参加相应的省级比赛。不 组织校级竞赛的高校,不得参加省级竞赛。各赛事承办高校要成 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处、专业院(系)、后勤、保卫、纪 委等校内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协调机构,制定好组织实施方 案,认真做好省级竞赛的组织工作。 

(三)严肃竞赛纪律,保证竞赛公平公正。各竞赛组委会要 通过实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加强省级比赛现场监考巡视等措施, 努力确保竞赛结果公平公正。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 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不得有抄袭 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学科竞 赛精神的行为。

(四)要高度重视竞赛过程的安全工作。承办高校要把竞赛 现场作为安全保障重点抓好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聚集性活动 疫情防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当地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成立 安全保障小组,做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参赛高校须安排教 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带队联络,确保学生参赛全程安全顺利。 

(五)竞赛活动须严格规范经费收支,不得向参赛师生收费。 我厅将参照有关规定标准给予竞赛一定的经费资助,各承办高校 应保障竞赛活动经费,鼓励并规范行业企业参与协办竞赛活动。 严格遵守中央和我省相关规定,遵循勤俭节约的要求,竞赛经费 须全部用于竞赛活动开支,并符合各承办单位财务管理要求。 

三、竞赛激励 

(一)对获奖的学生、指导教师以及优秀组织单位,由我厅 发文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各竞赛一、二、三等奖设奖比例原则 上不超过参加省赛总学生(团队)数的 60%,且一等奖获奖比例 应低于二等奖获奖比例,二等奖获奖比例应低于三等奖获奖比例。 获得一等奖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可以认定为优秀指导教师。 

(二)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 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高教司〔2003〕165 号)和省教 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湘 教发〔2015〕45 号)精神,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教学激励机制, 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对参与指导的教师应计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对优秀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指导教师 须在提交参加省赛名单时确定,之后不能更改;对获奖学生,高 校可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适当鼓励。 


湖南省教育厅

2023 年 4 月 1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录入:柳思颖

责编:吴婕萌